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渝北区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工作区域岗位人数岗位性质 渝北区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主要进行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其它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能够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即1986年9月20日至1998年9月20日之间出生),身体素质好(以公安干警录用体检标准为准),身高1.68米以上的男性。 5.退伍军人及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范围内的人员优先。 6.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每月原则上休息八天,其余时间24小时备勤,试用期2个月,其中第一个月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的上班时间直接到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部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将招聘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可先提供复印件)扫描件、两寸近照1张、个人简历、相关经历证明材料等提交,不收取报名费。 4.联系人:胡玮 联系电话: 67376917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接电话通知后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三)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安干警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综合工资3500-4000元,提供免费食宿和四季制式服装。被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由渝北区某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单位工作,综合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2800元并缴纳“五险”。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渝北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人员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更多招聘信息:渝北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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