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珺 实习生颜若雯)“在感化区里接受审判,我没得恐惧了。”面对中央媒体的采访,小曾(化名)回忆起3年前那场庭审,语气平静。 2008年,小曾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因他盗窃金额在1000元左右,且当时未满16岁,渝北区法院决定对其实行“分离保护式”庭审。 让未成年人坐在法庭旁的“感化区”内,由他的亲属陪伴着,通过视频和法庭沟通。该院通过这种“分离保护式”的特殊庭审方式,尽最大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和隐私权。 渝北区法院少审庭负责人介绍,未成年被告人的心智不成熟,面对庄严肃穆的法庭,极易产生恐慌、烦躁等心理障碍。于是,他们在庭审未成年人时,把犯有轻罪的未成年被告人置于单独房间中,让其通过视频系统接受审判。 小曾接受审判后来到专门接纳未成年非监禁者就业复学的对口单位学习劳动,思想上逐步认识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并掌握了自食其力的劳动技能。 “分离保护式”庭审模式及未成年非监禁者就业、复学援助机制实施3年来,渝北区法院采取这样的方式庭审了400余件未成年人犯罪案,并对其中判处缓刑的186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援助。现已有26人通过援助机制实现就业,18人重返校园,无一人重新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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