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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河长办负责人就推行河长制工作 答记者问

2017-5-17 21:56| 发布者: 渝北热线| 查看: 937| 评论: 0|来自: 重庆渝北网

摘要: 渝北区河长办负责人就推行河长制工作 答记者问御临河  2017年5月9日上午,渝北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曾庆文就渝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工作,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据了解,河长制正 ...

渝北区河长办负责人就推行河长制工作 答记者问

御临河
御临河

  2017年5月9日上午,渝北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曾庆文就渝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工作,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据了解,河长制正在渝北区全面推行,请介绍一下何为河长制?

  曾庆文:“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经过多地10年河湖治理的实践探索,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河湖管理模式——河长制,由“试水”逐渐成熟,正式上升为国家行动。河长制是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渝北区的河长制方案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出台,是怎样做到如此迅速的?

  曾庆文:河长制在全国已经有过试点,有关这方面的新闻我们一直在关注着。去年7月,我局得知全国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后,即开展了有关前期工作:一是组成4个调研组,对全区境内10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并对基础数据进行了反复核实,建立了河流基本情况数据库。二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方案要求,组建了专门班子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分两次征求了区领导、区环保局、区发改委等102个区级部门和镇街意见,4月17日、4月20日经区委、区政府分别审议通过后,于4月25日正式印发。正因为做足了前期充分准备,《方案》便顺势而出。

  记者:河长制既然作为一项制度,“河长”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渝北区的河长都由谁担任呢?

  曾庆文: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具体来说,就是由区委书记担任全区总河长,区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河长,分管水利、环保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河长,全区各主要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各河流河长。各镇街书记担任镇街级河长,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实施,镇长、街道主任担任镇街级副河长,镇街其他领导任辖区内各河流、河段河长。村、社区书记担任村、社区级河长。通过“一人一田”的方式,建立起河流及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制,实现了纵向到底,将河长延伸到了村、社区一级,解决了河库管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记者:从河长的安排就可以看出渝北区对河长制的重视程度非常高,那么河长具体管理哪些河流,又做些什么呢?

  曾庆文:我区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河库众多,区委、区政府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中央、市决策部署,也是守护好这些宝贵水资源,确保全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确保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安全的关键环节。因此,河长制覆盖了全区境内长江渝北段、御临河、后河等10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39条1~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含各河流流域面积内的小Ⅱ型以上水库)。每级河长职责分工明确,负责“一河一策”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组织对侵占河库、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所辖河库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

  记者:听您介绍,渝北区河长制的推行是一个全区上下联动的大动作,计划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曾庆文:渝北区河长制以“七大任务”为抓手,实现“一个不低于三个只增不减”目标。“七大任务”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一个不低于三个只增不减”是:一是长江干流渝北段水质不低于来水水质;二是其他河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河流长度只增不减;三是河道生态基本流量只增不减;四是全区河库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力争到2020年,重要河库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

  记者:要实现这些目标,工作任务是如何分配的?

  曾庆文:此次河长制涉及的责任单位较多,将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职,比如说:区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区环保局牵头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渝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做好地表水水环境监测等工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执法监管;区农委牵头负责督导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区委组织部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评价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其他责任单位都有自己的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

  记者:推行河长制时间节点是怎么安排的?何时能在全区全面建立?

  曾庆文:《重庆市渝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4月25日印发,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5月底前,各镇街须完成镇街河长制实施方案;6月底前,全区河长制全面落实到位;8月底前,完成整改及区级河长制验收;10月底前,迎接市级河长制的验收;12月底前,建设完成镇街界河流域断面河道管理保护监测网络。

  记者: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曾庆文:为确保河长制的顺利推行,我区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作为河库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将推行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狠抓落实,形成河库管理和保护的合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河长会议、河长制考核问责、信息共享与发布、工作督察、验收等五项制度。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镇街党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区级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四是提升管理手段,建立全区河库管理保护监测网络体系及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全区电子地图为基础,采用虚拟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全面提升河库管理保护信息化管理水平。五是强化资金保障,已纳入“十三五”各专项规划涉及河长制的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区财政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保护、治理和使用。六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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