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勇)记者昨日从区司法局获悉,我区将按照日前召开的全市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会精神,着手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让困难群众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区将依托各镇街的司法所和设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法律援助联络站,让困难群体从明年一季度开始,在家门口就可申请到法律援助服务。 我区将着手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 2007年,我区提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享受法律援助。去年,各相关部门与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协调联系,畅通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 “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目标基本实现,今年区司法局将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群众享受的法律援助与付费服务是完全相同的,律师在回答困难群众的法律咨询时,也会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给予详实的解答。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律师也会按法律服务标准开展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并认真提供辩护意见。 目前,我区已开展了对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律师的培训工作,并向受援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受援人对援助律师办案的满意度。“之后,还会抽查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确保抽查率不少于20%,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在此基础上,区司法局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建立一个贯穿法律援助活动全过程的质量评估体系。该体系包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措施,建立能够反映案件质量的指标等,将更好地促使经济困难者选择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年初,可在家门口申请法律援助 在着手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同时,我区将依托各镇街的司法所和设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法律援助联络站,让困难群体在家门口申请到法律援助服务。 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现有法律援助中心都设在城区,离城区较远的困难群众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往往会舟车劳顿,这个情况已引起了市司法局的关注和重视。目前区司法局正在开发相关软件,依托各镇街的司法所和设在群团组织的法律援助联络站,与法律援助中心网络联网,实现法律援助远程网上审批。据悉,这项工作经过调试后将于明年一季度正式施行。届时,困难群众在当地司法所或群团组织所在地,就能方便地申请到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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