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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明年起实施新标准 最低补偿比例提高至50%

2016-11-10 16:49| 发布者: 渝北热线| 查看: 980| 评论: 0|来自: 重庆渝北网

摘要: 大病保险明年起实施新标准 最低补偿比例提高至50%渝北某医院内,市民用医保挂号看病 记者 蒋兴宇 摄  2016年11月10日,从渝北区社保局获悉,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明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进行调整。其中 ...

大病保险明年起实施新标准 最低补偿比例提高至50%

渝北某医院内,市民用医保挂号看病
渝北某医院内,市民用医保挂号看病 记者 蒋兴宇 摄

  2016年11月10日,从渝北区社保局获悉,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明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进行调整。其中,报销比例分二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比例提高至50%。

  不需额外缴费

  惠及渝北66.8万参保人

  所谓大病保险,即参加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后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将进行分段累计计算补偿。

  渝北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再另外单独缴费”。

  据悉,大病医保将惠及渝北66.8万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去年,承办渝北大病保险的平安养老保险重庆分公司共计为参保人报销大病保险费用2300余万元。2015年,积极推行大病保险制度,按照人均25元标准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大病保险,为3881人参保居民报销大病保险费用2351.23万元,人均报销6058元。

  明年大病保险

  最低补偿比例提高至50%

  明年起,大病保险将实施新的标准。“实际简化了档次梯度”,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的负担,另一方面便于居民理解、计算。

  今年大病保险分三段累计计算补偿。其中,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以内(含),补偿比例为4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补偿比例为50%;20万元以上,补偿比例为60%。

  明年则是分两段累计计算补偿。其中,起付标准以上至20万元(含),补偿比例为50%;20万元以上,补偿比例为60%。

  据悉,每年的起付标准根据测算有所不同,如2015年的起付标准为11841元,今年起付标准为12917元。

  算一算

  大病医疗保险怎么算?

  渝北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个补充保险。对患者来说,有了大病保险,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医疗费也可按比例进行报销。明年新标准的实施,意味着部分参保人获得的补偿将随之提高。

  以张三为例,参加的城乡医疗保险一档。

  看病共花10万元,其中符合医保报销的有9万元,减去他在三甲医院看病的起付线800元,一档报销40%,那他还需自费54320元。

  按今年大病医保政策计算,54320元减去起付线12917元,10万以内可报销40%,大病保险可报销16561.2元。

  按2017年大病医保政策计算,减去起付线(2017年还待定,暂按今年12917元计算),10万以内可报销50%,那张三大病保险可报销20701.5元,相比今年多补偿4140.3元。

  临空都市报记者 邓姣 摄影 蒋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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