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网讯 又到一年岁末,有关农民工工资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一问题,近日,区人力社保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委六大部门联合成立渝北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重点对建筑工地、劳动力密集企业等进行排查清欠,确保我区农民工春节前工资有保障。 拖欠工资提前进入易发多发期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缓解。但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区元旦春节前工资支付工作的形势较为严峻。 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科长黄红川介绍,每年五一、春节前和开学前的八月份,是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多发期,由于2012年春节时间早于往年,今年刚进入12月,他们接到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数量就已经明显上升,提前进入了易发期和多发期。 在此,黄红川提醒劳动者,在外打工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做工凭据,清楚自己是什么岗位,应该拿多少钱。一旦遭遇欠薪,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工程建设领域仍是“重灾区” 黄红川介绍,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中,工程建筑业仍是多发领域。近年来,我区建设开发项目激增,在建项目多、涉及战线长、施工单位多、使用农民工数量大,这导致我区因拖欠工资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数量一直在高位徘徊。 据了解,目前全区有在建项目280多个,涉及到的农民工数量数万人。在今年前11月的案件中,劳动监察部门共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1300余件,其中虽然只有168件为建筑领域的案件,但这168件投诉案涉及的人数却有5314人次,涉及金额5407.668万元,占总金额的9成以上。 此外,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银行加大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限制,部分在建项目资金难以为继,直接影响到工程款拨付,从而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埋下了隐患。 记者 杜开舟 相关链接>>> 渝北:六大部门联合执法 清查民工工资拖欠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区人力社保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工商分局、区国资委六大部门联合成立渝北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组,从即日起到1月中旬,对在全区范围内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性企业、个体商户等进行排查清欠。 通过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刑法修正案出新规:“老赖”最高可判7年 区清欠办相关负责人周光明介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工程层层转包,致使工资环环被拖欠;建设企业由于竞标等原因而垫资,资金链断裂,难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包工头恶意欠薪,能拖则拖,能赖则赖,以此降低成本,获取更多的不法利润等等。其中包工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并以讨要民工工资为名,为自身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例在近年来越发多见。 “往年,我们的做法是对企业进行2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处罚,这对不少‘老赖’来说基本不起作用。”周光明说。 今年初,《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写进了刑法。新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周光明说,这条规定无疑加大了打击恶意欠薪的力度,给执法部门帮助农民工清欠报酬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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