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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 离婚后仍应分割

2014-11-20 11:16| 发布者: 渝北热线| 查看: 500| 评论: 0

摘要:   记者 谢聘5ME轨客网_原创新闻_重庆新闻   重庆商报讯 家住彭水县的董某与谢某结婚20多年。8月,二人通过彭水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董某隐瞒了其有住房公积金6万余元的事实。9月,谢某发现 ...

  记者 谢聘5ME轨客网_原创新闻_重庆新闻

  重庆商报讯 家住彭水县的董某与谢某结婚20多年。8月,二人通过彭水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董某隐瞒了其有住房公积金6万余元的事实。9月,谢某发现该笔夫妻共同财产,遂要求分割,但董某置若罔闻,一气之下,谢某将董某告上法院。5ME轨客网_原创新闻_重庆新闻

  法官表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达成调解协议,该笔住房公积金由二人平均分割。5ME轨客网_原创新闻_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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