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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云,男,汉族,是延安市宝塔区任家窑则村的村书记,手机:13309111577。
2012年,在延安市委、市政府批示下,对任家窑则村及包括周边的4个村子里,存在违法修建行为的房屋进行拆迁,并在延安日报和延安电视台做出了拆迁公告,可实际的情况却大有不同,周边四个村子的违章修建当时并未被拆除,而是只对我村的部分违章建筑进行了拆迁,我觉得很不公,我作为村上的支书,不管是外户人还是我村的村民,搞修建都要通过村委会研究后办手续,这是村民自治法规定的,但在我村有好几户人在没有经过村委会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偷偷摸摸的将房屋建起,例如,我村村民马胜利在2010年修建了2间;村民王延军在2012年修建了4间;村民白云飞在2010年修建了2间;村民杨增富在2007年被拆了4间,留下4间,2011年又补起来共8间;村民呼小强于2011年修建起2间,实属违法修建,可市上依旧按照“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延安市新区平山建城项目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给了补偿,可我村的村民李锦平、吕强强、韩杰连、赵二娃、万三里、万兆龙、赵小东加上我共8人,我们有着村、乡党委、土地三级部门的建房手续可还是被强拆了,我们也曾多次到规划局办手续,但由于腐败问题严重就是不给办,为了建设美丽的延安新城,房屋被拆我们认了,可为啥我村没有任何房屋修建手续的给予了补偿,而至少还拥有部分手续的我们却一分钱的补偿款也没有?
征迁公告于2012年发出,杨家岭和任家窑则村不分白天和晚上,加班加点修建房子,装潢阳台,这些都是明目张胆的违章修建,政府照样给了补偿,我们8家人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也没有占用耕地,且都是在2005年和2006年修建的房子,给我们定了个“违章建筑”,我觉得这一切都太不合理也太不公平,为了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不能让群众利益受损失,我们特请延安市委、市政府按照“延市国土资耕发(2012)06号文件”对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返还本应属于我们的那部分补偿。
此
自述人:赵云
二0一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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