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保监局近日联合发出的在我市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将逐步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 由于我市是全国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之一,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倒塌、损坏的农村住房数量多、损失重。为此,推广农房保险,有利于加强农村减灾救灾能力,减少农民损失。 据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采取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具有重庆市农村户籍的农户,包含农转城后仍长期生活居住在农村的家庭,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地面沉陷等原因,造成农民住房倒塌或损坏的,承保机构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理赔。在条件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可提供地震风险保障。 此外,投保农户将获得一定的保费补贴,尤其是对受灾困难家庭、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将给予保费重点补助。 相关链接>>> 农房保险保障范围 ●农户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主体,不包括附属建筑物(如围墙、车库、厕所、杂物间等)。 ●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一处常住房屋。 ●多户未分家且共同居住的,按一户计。 ●正在建造的房屋、装潢、室内财产,均不纳入保险标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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