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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启动实施新的奖励政策促进旅游消费增长

2015-7-30 21:18| 发布者: 渝北热线| 查看: 1727| 评论: 0|来自: 重庆渝北网

摘要: 渝北启动实施新的奖励政策促进旅游消费增长 区内外旅行社可申报25元/人·天的宣传营销奖励   “8月1日起,渝北区内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登陆渝北区旅游局官网填报资料申请宣传营销奖励。”7月22日,记者在全区旅游 ...

渝北启动实施新的奖励政策促进旅游消费增长

区内外旅行社可申报25元/人·天的宣传营销奖励

  “8月1日起,渝北区内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登陆渝北区旅游局官网填报资料申请宣传营销奖励。”7月22日,记者在全区旅游业消费工作会上获悉,区政府给区内外旅行社的宣传营销“大礼包”即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进一步增强临空都市区商业商务功能,鼓励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渝北旅游和住宿消费,今年5月,区政府出台《渝北区促进消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将游客介绍到区属限上酒店入住的区内外旅行社,给予25元/人·天的奖励”,并要求区旅游局制定旅行社介绍入住游客的认定、奖励经费的兑付等相关细则。

  “我局高度重视,随即进行了网上系统研发、政策细化与完善。经过2个月的紧张准备,此项政策将于2015年8月1日正式施行。”在旅游业消费工作会上,区旅游局局长张国平介绍,申报该项奖励政策的条件是“组织招徕境内外团体游客(单团订房不少于3间)来渝北旅游的,并且区属板块限上酒店住宿一晚及以上,我区将按照25元/人·天的标准予以奖励。”张国平提醒,申报奖励的旅行社,需在每一个团队游客离店后三日内,登陆渝北区旅游局官网填报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新近开业的银鑫世纪酒店市场营销部经理陶克娜告诉记者,区政府出台的这项促进旅游业消费的奖励政策,无论对酒店还是旅行社来讲都是一件好事,我们深表感谢,对未来的发展也更加有信心。

  在此次工作会上,区旅游局宣传营销中心负责人还对该项奖励政策的申报、认定、审核、兑现等事项进行了解读,与会旅行社和限上酒店的代表宣读了诚信承诺书。区旅游局负责人还与渝北各旅游行业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谈心对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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