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出台扶持办法 总有一款政策适合你 从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以发展现代物流为重点的物流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出台了《渝北区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办法(试行)》,凡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渝北区属版块(不含北部新区、龙兴工业园、保税港区、悦来会展城),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达到70%以上的物流类法人企业(不含航空物流类)均在扶持范围内。 根据该试行办法,我区将从2016年1月起,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扶持,重点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入规升级等。 在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方面,我区将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物流项目计划,在促进物流业发展方面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且累计已完成总投资额30%以上的在建重大工程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区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与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物流企业,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物流企业品牌培育方面,将对首次被评为3A、4A、5A级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首次纳入重庆市重点物流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在支持企业入规升级上,对首次进入统计库的规模以上的物流企业(即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期末从业人员达50人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 同时,对年缴纳税收总额超过500万元(含)且统计入库规模以上的物流企业,在租赁仓库、办公用房等经营场所时,我区将给予其适当的房租补助;对通过采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安全生产专用设施设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达标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级达标企业10万元、2级达标企业8万元、3级达标企业5万元奖励。 该项扶持政策每年申报一次,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次年3月底前申报,企业申报资料由所在地的区属国有公司、镇街初审,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会审后报区政府审定,政策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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