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何解决养老问题已成当下社会问题。 2015年渝北区(不含北部新区)60岁以上人口为18.7万人,占总人口的19%,养老需求日益凸显。去年以来,为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渝北区在高起点规划全区养老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完善服务,逐步形成了一套“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再上新台阶。 家住大龙山的赵春梅老奶奶就是其中的受益者,作为一个69岁的孤寡老人,在隆冬时节里,她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孤寂,每天到邻近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玩棋牌、练书法、排舞蹈……日子过得充实而惬意。 公办民办并举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发展 为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有能够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机构是前提。渝北区在积极倡导自理老人居家养老的同时,也增强面向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的机构养老服务功能,采取公办民办两种路径,加快发展机构养老事业。 目前正在筹建的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预计投入8148.2万元,设置580个养老床位。同时依托镇街敬老院建设管理,通过每年400万元左右的财政投入,确保“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需求……截至目前,全区有敬老院39个,床位2703张,其中城区敬老院4个,农村敬老院35个,满足政府托底老人机构养老需求。 在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的同时,渝北区还将养老作为现代生活性服务业加以引导和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土地保障、财政投入、设施建设、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截至目前,渝北区已建成14个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2245张。近日,又吸引了重庆绿色生态园林有限公司、重庆渝福医院、重庆骑士医院等多家企业到回兴街道、玉峰山镇投资兴办医养结合型、度假型养老机构。 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立足养老普遍需求 渝北区紧跟养老服务社区化的发展趋势,立足养老需求,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渝北区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资金投入,目前全区已建成5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2个,全面满足了我区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在充分调查全区4.79万人空巢、孤寡老人养老需求的基础上,渝北已实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在回兴街道,益群社工组织提供的服务已进入了各社区,每个社区1~2名专业社工不但提供家政护理、精神慰藉、健康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还引导老人开展各种学习、娱乐、生日会等活动,并在社工服务热线基础上,实现 “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11个重点社区社工站等实体平台开展社工服务。今年,已将社工试点工作扩大到“三龙”片区、两路片区和农村片区的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等社工工作。 除此之外,强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也是创新之举。渝北区正积极筹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呼叫、队伍培训、成果展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等工作。引进并支持江苏三胞集团在我区开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线上线下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政府为五类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低保、失能、失独、高龄、优抚老人等,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家政服务、信息服务、紧急援助、主动关爱四方面,让老人增强政府关爱的获得感。 高龄津贴提面扩标 惠民政策温暖老人心 这两年,家住渝北区双凤路川九小区的周奶奶心情特别好,因为她有了生平第一张“工资折”,每个月底,老人都会去银行“打”折子,喜笑颜开。今年,老人年满90岁,正好赶上渝北区高龄津贴提标,每个月可多领20元,老人心里乐呵呵的。 为切实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渝北区2015年对老年人高龄津贴进行了提面扩标,和周奶奶一样享受到惠民政策的老人不在少数:将80~89周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70~8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在享受原高龄津贴10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20元。全年发放高龄津贴511.1万元,共惠及21314名老年人。 对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全年惠及全区失能老年人269人、高龄老年人719人。针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也再次提高。其中,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5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5元。 链接 多举措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 去年,渝北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北府发〔2015〕4号),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针对我区养老业发展所需的土地保障、财政投入、设施建设、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和优惠。 渝北区将50%以上区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新建、扩建的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租用房屋(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改建养老机构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对新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投入使用并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的,给予每个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建立运营补贴长效机制:对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并全年正常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区财政给予每个每年3~5万元的运营补贴;达到规定要求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对收住的渝北籍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同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也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举办养老机构,通过养老机构与医院联办,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院等形式,构建养老与医疗相互融合的服务模式;在公办福利中心、敬老院中取得中级、高级和技师职称并在机构从业1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符合相关要求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和3000元;并且鼓励创新养老服务业金融服务,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抵押贷款、经营收益质押贷款等融资模式,满足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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