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X”综合执法制度。成立由街道3个相关科室和派出所、交巡警、市政、环保局等10个相关单位组成的综合执法工作队,联合整治辖区内占道经营、骑门摊、游摊和乱停乱放。截至目前,共维修设施47处,清除牛皮癣1079处,绿化补植38处,整治游摊137个、乱停乱放86起。 二、责任包干制度。将责任区域和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人头,构建起领导包社区,街道干部包路段,社区干部包小区,网格长包楼栋的“四级”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 三、定点巡逻制度。建立一支常设60人以上的强有力的市政执法队伍,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轮班管理,做到“定人、定位、定时”的守点巡逻。 四、督查考核制度,由街道纪工委、城建科牵头对社区(村)的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排名靠后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社区(村)予以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